古代元宵节的奇葩习俗:鼓励偷灯偷菜偷人?

元宵是春节的又一个高潮,吃汤圆,赏灯猜灯谜……天地人齐欢乐,不亦乐乎。在这一天大家会团聚在一起吃元宵、汤圆,赏灯赏月,这些习俗从古代一直延续了下来。但是现代人和古代人过的元宵节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古人在这一天还有很多奇怪的习俗。

汉族传统的元宵节始于2000多年前的秦朝。在汉族古俗中,上元节(元宵节)﹑中元节(盂兰盆节)﹑下元节(水官节)合称三元,都是非常传统重要的节日。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是几项重要的元宵节民间习俗。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古代称夜为宵,故称“元宵”。

古代元宵节

隋朝时,隋炀帝就作诗《元夕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歌颂元宵节:“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燔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

元宵节狂欢庆典的关键似乎就在一个“闹”字,“喧声驱逐夜阑,灯光掩盖夜色”,元宵夜里的人们,因夜禁的开放,夜间行动的空间和时间似乎比往常都要自由和开放。

在古代,元宵节的到来,便意味着“放偷节”的到来,偷盗在元宵前后几天可成为名正言顺之事。放偷节起源于辽金时。《魏书·东魏孝静帝纪》记载:“(天平)四年(五三七)春正月禁十五日相偷戏”。说的是北朝拓跋鲜卑族在元宵夜时,相偷戏盛行。富达平台

除了元宵,辽金两国是严禁偷盗的,一经查获,除依法论罪,更会如现今有些超市强上贴的“偷一罚十”标语一样,得按照所偷的东西的价值加上数倍赔偿。但在元宵的“放偷节”,人们却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偷窃的,官府不禁止,也不逮捕。崇祯八年(1635)刊行的《帝京景物略》一书中,作者甚至提及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不仅偷物还偷人,且妻女为人所窃都不以为忤,这未免也太大方了一点,尚待考证。

南北朝的契丹族是于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连续三天“放偷”,女真族则于十六日夜进行相偷戏,“相偷”即为互相随便偷窃。相偷戏的传统从魏、齐绵延至隋,愈发热闹。其后的朝代也受到其遗风的影响,在元宵这天分别有些相偷戏。清初查嗣瑮在《燕京杂咏》中言:“六街灯月影鳞鳞,踏遍长桥摸锁频,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门犹有放偷人”。

物主对这类“偷窃”行为是什么样的态度呢?大多采取相当宽容的态度,因为你偷我的,我偷你的,偷窃在元宵只是嬉闹玩乐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物主只是严加戒备,以防失窃而已,并不抓贼,在失窃后也只是去想方取回失物而已。

宋代洪皓《松漠纪闻》载,人们从契丹人那承袭放偷习俗后,有妇女明目张胆富达平台地率领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际偷窃物件。主人发现后,提家用茶食糕点上门赎取。清代广东文昌县也存在“元夕偷青以受詈为祥,失者以不詈为吉”的习俗。

古代元宵节

放偷节里,人们都偷些什么呢?各地“偷青”的不少。“偷青”即窃取他人蔬园里少许的青菜。江苏省《沙川抚民厅志》(清道光十六)提到妇女出门观灯时,“或私摘人家菜叶,以拍肩背,曰拍油虫。”

但也有偷青菜不止偷少许,而是偷菜偷空人家菜园的。一遇元宵佳节,“不论男女老少,不待更深,饭后即出,到处汹汹,势同掠夺,各园主稍为疏防,即被一扫而空。”这说的是光绪十二年(1886)时,原驻防于柳州的广西提督率同家属进驻广西龙州县,随同的家属将“偷青”之风引进该地,演变到后来,就变成了此种现状。

除了偷菜,人们也还偷别的东西,比如偷灯。送灯或偷灯以祝愿生子的习俗很早就有。《岁时广记》引《本草》称,宋时人认为正月十五日的灯盏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妇共同去别人家偷来,放置床下,当月可怀孕。

还有民谣唱:“偷了刘家的灯,当年吃了当年生,有了女孩叫灯哥,有的男孩叫灯成。”在旧时元宵节的晚上,家家户户门前都燃一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水萝卜刻成的灯。有女子婚后三年不育的,元宵节就上街去偷灯吃,一般偷刘姓和富达平台戴姓的,“刘”“留”、“戴”“带”,取其谐音,意为“留住孩子”,“带上孩子”。虽是迷信的说法,但也喜庆。

总之,古人们在元宵不仅玩得不亦乐乎,也是“偷”得不亦乐乎的,你“偷”我“偷”,图个吉祥图个热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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